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党旗飘扬,保密护航”保密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2-24 16:44 xuanchuanbu 次阅读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保密红色传统教育和新时代保密形势任务教育,大力弘扬保密优良传统,共同讲好党的保密故事,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对保密工作的认同感、自豪感、使命感,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保密事业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市司法局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党旗飘扬,保密护航”保密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主题及内容

    “党旗飘扬,保密护航”为主题,利用多种形式的保密文化作品和传播方式,深入发掘保密传统基因,回顾“百年保密”光辉历程,讲述身边保密故事、新时代保密人先进事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历史等,共同营造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良好氛围,助推保密工作转型升级,筑牢新时代安全保密防线。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类型

    1.纪实作品类。以纪实文学、报告文学、历史评论等形式展现和记述保密工作历史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等,统一格式为WPS。

2.公益宣传片类。展现保密工作形象,传播保密工作知识,讲述保密工作历史,格式标准为MP4,单个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3.歌曲类。弘扬保密工作主旋律,讴歌保密人的精神情怀,表现形式不限,音频或视频格式,并附歌词歌谱,可以是独唱、重唱,也可以是合唱,每部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8分钟。

4.书画摄影类。紧扣保密工作主题,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宽幅一般不超过2米,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画、漫画等)宽幅一般不超过1.5米,书画作品在提交纸质作品的同时,须提交电子版,像素不低于1000万,格式为jpg;摄影作品要注重故事性和纪实性,像素不低于1000万,格式为jpg。

(二)参赛说明

    1.本次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作品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有权在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无偿使用获奖作品。

    2.律所团体或者个人均可参赛,参选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另外已参加过2019年“保密伴我行,护航新时代”保密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所有上报作品须经机关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各单位统一上报。

    3.发现版权纠纷,主办方有权取消侵权作品参选资格,同时保留对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作品不得抄袭,若发生侵权他人著作权及版权等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品涉及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的,应符合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并事先联系告知市司法局保密办,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报送。

    4.凡报送作品的律所团体或者个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作品概不退回。

三、评选表彰

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司法局保密办对报送作品进行初审,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协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涉及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的除外),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同时报市委保密委参赛。

四、报送流程

(一)报送时间

作品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3月10日。

(二)报送方式

1.所有申报作品统一用“【作品类型】作品标题+报送单位(部门)”格式命名。

2.律所团体或者个人于截止日期前将参赛作品及附件1:作品登记表.docx附件2:作品授权承诺书.docx

一并送至市律协宣传部201室,并将作品发送至:tjlxxcb@163.com。

人:牛静薇   席玉飞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63、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