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遴选202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的通知

2021-11-12 13:57 xuanchuanbu 次阅读

全市各律师:

为更好的完成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考官队伍,提高面试考核水平和公信力,市律协培训与继续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培训委”)拟调整、扩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库。现启动202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遴选工作。现就面试考核考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现任、曾任天津市律协理事、两专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资深专职律师。

二、申报条件

(一)考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修养,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能够恪守行为规范,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洞察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执业八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5、熟悉和了解律师执业规程、道德规范和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6、热衷律协专委会工作,有较强责任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正常履行考官职责;

7、具备本会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官应同时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参加系统的面试培训并考核合格;具有协调应变能力,能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运用面试考核技法按面试考核的要求和方法,对应试人员作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

(三)执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考官遴选:

曾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的;本会认为不宜从事考官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通知,明确报名范围和相关条件;

(二)培训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官条件初审;

(三)培训委对通过考官条件审核的人选,进行政治、专业理论和相关法律、规章及面试考核标准、技能等培训;

(四)培训委对通过培训的合格人选进行聘任,颁发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官聘书。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填写《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报名表》,一旦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将依据市律师协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报材料可邮寄纸质版,也可发送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 天津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部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tjlxsxgl@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5日。

4、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58951988转实习部进行咨询。


附件: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报名表.docx

 


                                     市律协培训委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