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2-05-07 14:42 xuanchuanbu 次阅读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市律协拟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此项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全市执业律师。

二、推荐数量:

推荐“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候选人1名,“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名。

三、参选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研究或应用水平,法学研究成果具有原创意义或国内前沿、全市领先,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

4.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我市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5.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及天津市法学会组织的活动,主动服务法治中国、法治天津建设;

6.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业处罚、刑事处罚,社会信用良好;

7.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律师或二级律师高级职称;

8.发表过代表性学术专著1部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全国相关专业刊物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励或专业类奖励1项以上,智库类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委政府采纳1项以上(上述五项至少具备其中三项)。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律师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下列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业务部邮箱tjlxywpx@163.com,邮件题目注明本次活动:

(1)填写“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2)候选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评定认证材料;

(3)候选人有代表性3-5个重点成果的简介材料(每个成果不超过500字);

(4)候选人学术专著(原件)、学术文章、课题立项或结项证书、学术奖励证书、智库成果获得肯定性批示证明或成果转化应用证明材料等;

(5)个人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31


附: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