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9-07 11:12 xuanchuanbu 次阅读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青训营学员的榜样和引领作用,全国律协将在2021年举办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以下简称“示范班”)。现将训练营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勤勉敬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4.具有较强使命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自愿 奉献律师行业发展;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出生日期为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之间;

7.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且在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地市级律师协会两专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职务)或当选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8.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报名方式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采取律师自荐、律师协会选拔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于9月10日前,将参加训练营的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天津市律师协会。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参训青年律师报名表(附件1)并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鼓励青年律师自愿报名。

第二阶段:审核。收到青年律师报名材料后,律师协会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选拔结果进行审定、公示。

第三阶段:复核。全国律协对各省(区、市)律师协会的报名名单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将入围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候选名单并取得参加训练营活动的资格。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10月23日至27日(22日下午报到,28日上午离校)。

离校地点: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四、相关费用

示范班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全国律 协会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五、纪律要求

1.取得参加训练营活动资格的律师,特别是已确定参加训练营活动的律师,如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训练营活动,须在开班前两周向天津市律师协会提出请假;

2.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 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遵照示范班请假程序执行。未经 请假而不参加培训、无故缺勤及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学员, 将对自己及所在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产生不良 影响;  

3.参加训练营活动的学员均填写《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报到时学员需提交《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训学员须严格执行当地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2-58951988转8050(会员部)

报名邮箱:huiyuanbu2908@126.com 

附件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报名表.docx

附件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学员档案.docx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