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远程会见亭人脸识别设备的通知

2021-12-02 18:17 xuanchuanbu 次阅读

全市律师:

市律师协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自正式开通以来,每日会见量已占全市日会见总量的50%。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律师到场后不会生成电子证件二维码、二维码过期、二维码扫描位置有误、忘带手机等情况造成远程会见爽约,会见中因人脸身份认证不通过造成会见终断,律师会见完成后不及时关闭会见亭大门,影响下一时段律师正常进入等情况经常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了远程会见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降低了会见效率。

针对上述问题,经过反复研究和实验,自2021年12月6日起,在全市各远程会见亭启用外部及内部人脸检测识别(识别设备只在线比对公安部身份证库照片,不储存任何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及闭门器设备,以解决上述发生的各种问题。本次升级既简化了律师进入会见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为下一步开放随行人员做好准备。请各位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会见安全有序。

 

附件:天津市律师协会远程会见管理规定(试行).docx      

           会见亭使用须知及注意事项.docx  

           远程会见操作手册V2.0.docx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