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展专长 深入基层履新职——天津市律师行业持续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4-07-26 16:57 xuanchuanbu 次阅读

自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以来,天津律师积极响应,结合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和法治建设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基层普法、基层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助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现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法治建设互促共赢。

1 构建完善工作体系  聚力提高工作效能

各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深入落实《关于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着力引导新入职律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立足基层、开拓进取,形成市司法局党委统一领导,市律师行业党委全面落实,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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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等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进一步传达市司法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实践锻炼工作走深走实。

滨海新区、河东区、北辰区搭建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开展全区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推进会和司法所所长碰头交流会,推动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司法所实践优势,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建立实践锻炼律师到司法所工作台账、工作日志,实行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所一卷,拓展法律服务空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决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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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纠纷促和谐。‌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启动以来,河西区7名新入职律师积极投身基层法治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配合所在司法所,在物权返还请求纠纷、居民物品丢失、房屋漏水、消费纠纷等多个案件中发挥律师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专业作用,在调解过程中从法律法规方面为双方当事人解疑释惑,引导双方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法律支撑,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和平区3名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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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强素养。河北区律师通过送法进村(居)活动,‌结合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要求,‌探索出“定位普法、‌靶向普法、‌线上普法”工作模式,‌强化统筹谋划、‌分类施策、‌一体推进,‌通过开展法律座谈、法律知识宣讲等普法讲座进行精准普法,助力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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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惠民生。‌宁河区、津南区律师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邻里、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难题,切实做到把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第一讯号”,将法律语言转化成群众听得懂的话,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不打烊的公共法律服务。

3 司法所长+律师助理  创新推进“1+1”工作合力

南开区、蓟州区聚焦基层治理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高素质专业化律师队伍优势作用,将律师之“智”汇聚基层治理之“力”,选派部分青年律师正式以所长助理的全新角色下沉到基层司法所开展实践锻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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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律师担任所长助理期间,认真履职的同时积极参与南开区“律师法律服务接待日”活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群众分析涉及的法律类型和主要切入点,根据实际情况为大家提供多种渠道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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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律师担任所长助理期间,依据自身法律职能优势强化监督,加强与司法所联动,发挥律师法律专业动能,深入基层一线协助司法所所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助力化解基层司法所承担事务多、人员配备紧张、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发挥出1+1>2的效果,实现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法治建设互促共赢,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