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良性互动 凝聚法治共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律协联合召开调研座谈会

2025-03-28 15:01 xuanchuanbu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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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推广进程,切实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精准指引与便捷服务,3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与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围绕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立案与调解工作衔接等实务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共商服务效能,提升长效机制。

市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方红,副庭长韩涛,市律协会长牛同栩,市司法局律师处处长尹广香,市律协秘书长张敬,副会长王殿禄和部分基层法院负责同志及市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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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介绍了市高院围绕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所做的工作,深入解读了示范文本推广应用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她表示,示范文本的推广既是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审判现代化、智能化的关键抓手,通过线下服务提质、线上赋能增效、多方协同发力,鼓励律师结合个案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实现灵活性与规范性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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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同栩表示,示范文本通过结构化、要素化设计,优化了诉讼流程,提升了司法服务质效,律师群体是示范文本推广工作的重要桥梁,市律协将进一步加强与市高院的合作交流,协同推进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与各区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召开联席会议、合作推广宣传等机制,提升律师的示范文本应用能力,强化示范文本的应用价值和司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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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广香表示,要持续推进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行业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律师群体在示范文本推广中的纽带作用,建立常态化示范文本应用反馈机制,凝聚共识,多方发力,精准施策,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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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负责同志分享了示范文本应用的现行情况和实践经验,并对示范文本的下载渠道和方式进行了讲解演示。与会人员围绕示范文本的推广方式、宣传模式、协作机制和存在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座谈为示范文本的应用推广厘清了路径、达成了共识,凝聚了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行业的合力。接下来,与会各方将持续做好示范文本的应用推广工作,延伸宣传触角,建立互联互通机制,构建多维度推广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