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惩戒委员会
对被投诉律师进行立案、调查,并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开展与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执业监督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开展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对律师违纪相关疑难案件等进行专项调查研究;调解处置本市律所、律师间的执业纠纷;调解处置本市律所、律师与当事人间的执业纠纷;完成理事会和会长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惩戒委员会
主 任:王 轶
副主任:王朝阳 卢彦民 卢嘉亮 刘辰雨
刘 铭 李 丹 李 侠 赵新伟
郜 丰 高 萌
秘书长:王志军
委 员:王佰光 王 淋 王 超 王 颖 石 雷
田 蓓 白 巍 冯四海 冯熹微 刘会云
刘 晶 衣海峰 孙申朝 纪志媛 李 晨
李 鑫 李婉娟 连晓娜 吴兰杰 何敏群
张默蕾 陈 光 陈宗跃 邵 雪 范 蕊
林丽娟 周振领 庞 鹤 赵 海 柳李莉
祝 捷 高 明 郭振杰 曹凤文 谢文芝
蔡 明(北京京师) 管 健 谭绍君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2066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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