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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实务应对与律师代理》讲座的通知
时间:2026-06-02 10:01  来源:xuanchuanbu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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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律师行政法律服务水平,推动行政法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行政法专业律师的作用,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特举办此次讲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26年6月13日(周六)14 :00—17 :00

二、讲座地点

市律师协会报告厅(南开区复康路45号)

三、参加范围及人数

全市执业律师均可报名参加,限120 人

四、主讲人

万丹江,天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与监督处处长。2012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自进入市政府法制办(机构改革后转至市司法局)工作以来,长期扎根于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一线,办理、代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逾2000 件,代理行政应诉案件200余件,对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与风险点具有深刻洞察。现任天津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市律师协会培训导师,并曾荣获司法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称号,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兼备。

五、主讲内容

本次授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实务问题及律师代理相关问题展开。主要聚焦行政复议制度格局重塑,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点阐述行政复议从“准司法程序”向“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转变,分析“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如何在新法中具体体现。探讨新法实施后,行政复议前置范围的扩大,以及这一变化对律师代理策略的影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进行解析,帮助律师精准判断立案可行性。针对投诉举报类案件,界定“利害关系”的新标准,探讨在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环境公益等复杂案件中,如何界定申请人资格,以及律师如何组织证据证明“利害关系”。同时,对律师如何正确处理代理当事人范围、实质性化解争议与复议调解、复议决定的履行、复议决定的监督等问题进行解读。

六、报名方式

请于6月12日17:00 前登录律协官网“会员平台”进行报名。

七、注意事项

1.请勿携带食品及非瓶装饮料入场,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会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2.报名此次培训的各位律师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未在会员系统内报名成功的,请勿前往。

3.因为活动场地座位有限,为保障安全,座满即止,人员不得站立、堵塞安全通道。

4.参加培训的律师,可由协会正门进入,将车辆停放在协会后院停车场。

八、联系方式

市律协业务部:58951988 转8031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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