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财税法治保障关键议题,助力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财税法治建设与民营经济繁荣的深度融合,天津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将于2025年11月举办2025年年会暨“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的财税法治问题研究”学术年会。本届年会秉持推动财税法治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的宗旨,紧扣时代脉搏,深入探讨财税法治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创新路径,诚挚邀请全国各地从事财税法学、民营经济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参会,共同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财税法治的完善贡献智慧与力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内容
(一)研讨主题:
本次会议的研讨主题为: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的财税法治问题研究。具体涉及(但不限于)下列子议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指导作用与实践路径
2.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
3.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的税务司法问题
4.民营经济发展视野下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研究
5.财政预算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6.财会监督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为深入研讨相关问题,培育优秀研究成果,特邀请各界同仁根据论坛主题自拟题目,撰写并提交论文。我们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向投稿人发出正式参会邀请。
(二)税务司法案例评选
为继续推进天津市税收法治建设,本届年会继续开展天津税务司法审判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二、会议时间与会议地点
拟定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9 日
拟定会议地点:天津财经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论文及案例提交要求
(一)论文要求及提交方式
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天津法学》。
2.论文字数不少于 8000 字,并需提供 400 字左右的摘要。
3.参会论文及摘要请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中午 12:00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tjaftl@163.com。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 1 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姓名+天津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5 年年会论文”。论文内请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如是在校研究生请备注说明)。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自动邮件回复确认。
5.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6.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制作电子论文集或者摘要汇编。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不再编入年会论文集。
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论文集。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不列入论文集的遴选范围。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本次年会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参评者年龄须在 40 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参评论文务必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姓名+天津市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5 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 20%。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优秀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
(二)税务司法案例提交要求及方式
税收法治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需要各界持续共同努力推进。其中,税务司法颇为关键,其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公私法等诸多领域,关联立法、执法、守法诸多环节,本届年会将继续评选天津税务司法优秀案例。
1.案例选编标准
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具有法律适用参考价值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注意:不宜选编涉及个人隐私,案情信息敏感,容易引发舆情的案件。
2.案例体例格式
案例体例包含标题、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关联索引等七部分。
3.案例报送方式
案例编写完成后,请将案例推荐表于2025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tjaftl@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税务司法审判优秀案例评选”。
四、会务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参会代表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 25 号
办公电话:022-88186323
会务组联系人:刘莹 (18611602836)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