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时代刑事辩护的实践、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论文的通知

2025-08-05 10:17 xuanchuanbu 次阅读

全市律师:

为创新、完善刑事辩护业务发展,更加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实现辩护权利,同时,为今年筹备召开的第四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做准备,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时代刑事辩护的实践、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论文征集活动。请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选题

内容主要围绕“新时代刑事辩护的实践、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进行撰写。题目自拟,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 新形态刑事犯罪与刑事辩护实践

(1) 主观要素的司法认定问题;  

(2) 渎职犯罪的构造问题;  

(3) 新型支付方式下财产犯罪问题;  

(4) 行刑衔接下行政犯的违法性判断标准问题。  

2.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刑事辩护发展

(5)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问题;  

(6) 数字时代刑事程序的变革和刑事辩护的发展问题;  

(7)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适用及衔接问题;  

(8) 刑事涉案财物强制措施问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刑事法律服务保障

(9) 民营企业权益的刑事法平等保护及实现路径问题;  

(10) 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问题;  

(11) 经济活动和经济犯罪的界定及辩护问题;  

(12) 市场竞争背景下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问题。  

4. 涉外刑事领域与法律服务创新

(13) 涉外刑事案件国际司法的协作机制与实践问题;  

(14) 涉外刑事案件域外取证和域外证据审查问题;  

(15) 跨国集团犯罪问题;  

(16) 涉外刑事案件有效辩护问题。

二、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投稿论文应当选题立意新颖、题文相符、见解独到、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缜密、语言通顺、标点正确,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稿件正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内(稿件除正文外,还应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参考文献等内容)。本人原创论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要求稿件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应在15%以内。

(二)征文选用。今年天津市律师协会将筹备召开第四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届时市律协将推荐优秀论文作者参加该活动。论文一经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并授权天津市律师协会和第四届“京津冀刑事辩护研讨会”主办方出版。

请各位律师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6:00前将论文(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haozhelegalteam@vip.126.com邮箱中,邮件标题请注明“省(直辖市)+征文+文章名+作者+律所名”论文征集。

(三)格式要求

1.封面左上角冠:***征文________,三号楷体,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标题下面署名作者单位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正文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用三号楷体。

2.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及“关键词”用小四黑体,均用方括号(即[])标出,摘要及关键词的内容用五号楷体。参考文献:均列于论文最后,“参考文献”居中,小四黑体。

3.参考文献内容,序号用方括号(即[])标出,五号宋体;引用文章,按作者名、文章名、刊物名、期数的顺序排列;引用书籍,按作者名、书籍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的顺序排列。 

三、联系人及电话

郝喆  13821825035、刘红丽  13323391502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