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委员会工作 > 专业委员会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研讨会日前举办
时间:2026-01-08 17:26  来源:xuanchuanbu  阅读:次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二维码

微信图片_2026-01-08_172424_785.jpg

近日,由天津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办,上海融孚(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专题研讨会成功举行。

天津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尚斌,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阳和上海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庞春云、周开畅,与来自津沪两地的30余位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律师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劳动争议领域的新趋势与新问题。

微信图片_2026-01-08_172509_382.jpg

主题演讲环节,与会代表围绕四大核心议题展开了精彩分享。从“竞业限制制度的确立和司法裁判的重大变化”,到“劳动争议中的证据呈现”;从“用工主体责任浅析”,再到“中国竞业限制新规制浅析与美国商业秘密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初探”,每一个议题都紧扣当下劳动争议的热点与难点。

同时,与会代表深入解读了《解释二》针对当前竞业限制纠纷增多、用工形式多元化等新趋势所作出的针对性规定,为参会人员带来了一场知识与思想的盛宴。

微信图片_2026-01-08_172514_168.jpg

圆桌讨论环节,与会代表围绕“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竞业限制人员身份界定标准”等实践中争议较大的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分享了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差异。在“二次续签情形下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认定”“竞业限制人员‘知悉商业秘密’的举证标准”等具体问题上,各位代表各抒己见,深入交流。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搭建了一个跨区域的法律专业交流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津沪两地律师行业将继续加强在劳动争议领域的跨区域专业合作,持续聚焦前沿问题与法律新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律师的专业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更多的专业力量。


©2019 天津律师协会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 版权所有: 津ICP备14001788号-2 技术支持:北京易通昊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热线:400-002-0028 网站监督举报电话:022-58951988-8063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IE8.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