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天津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建工案件裁判要点研析与前瞻——《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读”专题培训在天开广场报告厅举行。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纪雪峰出席并讲话,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董萌主持,全市300余名律师齐聚一堂,共研新规。

纪雪峰表示,《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施行对建设工程领域裁判规则带来重大调整,广大律师应准确把握新规精神,提升建工案件办理的专业能力,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董萌表示,建工领域法律实务复杂多元,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全市律师系统掌握新司法解释的裁判要旨,切实提升办理建工案件的实务水平。

本次培训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主要起草人之一李琪担任主讲嘉宾。李琪深耕建设工程审判领域多年,曾以审判长身份审理大量建工案件,对裁判口径有着深刻而精准的把握。
培训中,李琪以“建工案件裁判要点研析与前瞻”为主题,围绕新司法解释的核心裁判规则,展开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系统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合同效力认定、挂靠法律关系重新定位、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优先受偿权行使等实务疑难问题。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层层拆解与裁判思路的逐级推演,李琪帮助参训律师厘清了条文适用的边界与裁判逻辑,将抽象规范转化为可操作的实务指引。
本次培训内容翔实、解读权威,既有宏观制度层面的系统梳理,又有微观裁判规则的精细解析,对于准确把握新司法解释的适用要点、提升建工案件代理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建工领域法律实务研究,积极发挥天津律师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建设工程纠纷公正高效解决、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天津律师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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