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戒委员会公开招募委员的通知

2021-10-26 17:43 xuanchuanbu 次阅读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作为市律协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协会会员涉嫌违规案件的调查和纪律处分。现为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律师执业环境,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及《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第八届市律协会长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公开招募惩戒委员会委员10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市执业律师,具有八年以上执业经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2、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有奉献精神,热心惩戒工作;

3、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4、非市律师协会复查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二、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

2、请报名律师填写报名表,并于11月5日(周五)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报市律协纪律维权部邮箱,纸质版经律所盖章后提交至市律协212办公室。

三、产生方式

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及《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报名情况,由第八届市律协会长会议研究决定。

四、其他说明

1、专门委员会的主任不能兼任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不得兼任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可以兼任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可以兼任其他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

2、报名律师及所属律师事务所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联 系 人 :丁学权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42

电子邮箱:jilvbu0809@126.com

附件:八届市律协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表.docx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