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招募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2024-05-21 10:58 xuanchuanbu 次阅读

全市律师:

为有效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市律协依据《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津党法(2016)1号)、《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天津市律师协会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执业律师重新招募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成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

2.职业素养高,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过程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被有效投诉;

3.专职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业务素质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能力;

4.市律协理事、“两专”委员会委员、党员律师、律师代表优先;

5.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1.全市具备报名条件的律师可自愿向市律协报名(报名律师须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现任律师服务团成员,如继续参加服务团工作的需重新报名;

3.请报名律师填写《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5月27日16:00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jlxywpx@163.com,邮件主题请以“涉法涉诉律师服务团报名”命名。

三、产生方式

入选律师名单经市律协审核,并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新的服务团成立前,原服务团成员继续履行服务团职责。

四、入选律师的工作选派

市律协根据市级政法部门工作需要,负责选派律师到各市级政法部门值班或提供专案服务。

(联系电话:58951988-8032)


附件: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报名表.docx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4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