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北京市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2024-09-04 14:11 xuanchuanbu 次阅读

全市律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养一批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研究协调,现组织我市律师参加 “北京市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第二期培训”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及报名条件:

本期培训班我市律师学员人数为8名,报名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执业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并能以英语作为主要工作语言;

(四)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身体健康;

(五)能全程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六)具有天津市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 10 年以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七)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

(八)以下条件至少满足 2 项:

1.担任我国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并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不少于3年),或曾多次协助政府部门处理国际政治、经济相关法律问题;

2.作为主办律师多次为中外企业涉外经济活动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不少于5件),并取得良好效果(需提供合同、判决、意见书,或其他类型的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3.作为主办律师多次代表中外企业在涉外民商事纠纷中提供诉讼代理服务(不少于5件),并取得良好效果(需提供合同、判决、意见书,或其他类型的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4.作为主办律师多次办理涉外法律事务(不少于1件),对维护我国国际声誉、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发挥重要作用或挽回经济损失(需提供合同、判决、意见书,或其他类型的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5.作为主办律师多次办理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涉外法律事务(不少于5件)(需提供合同、判决、意见书,或其他类型的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6.具有涉外诉讼、仲裁、调解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且办理涉外案件不少于3件,需提供合同、判决、意见书,或其他类型的成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7.有其他涉外法律研究突出成果的。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北京市高端法治人才培养个人申报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后,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市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

(二)资格审核。市律师协会对申报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申报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名单。根据资格审核及面试情况,按照择优选用原则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公布。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教学方式。采取集中课堂研修、案例研究、交流展示等方式,教学采用英语教学。

(二)课程设置。本期培训方向主要为国际法律制度与实务前沿。课程安排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课由合作方(院校)邀请国际法学科及涉外法治领域的资深教师及外籍专家授课;实务课由资深涉外实务人员授课。

(三)培训时间: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11月2日、11月3日、11月23日、11月24日采用集中培训方式进行:一是在合作方(院校)学习,为期6天,进行理论、实务课程学习;二是撰写论文,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培训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为每人15000元。顺利完成学习并取得结业证者,市律协承担学费三分之二(10000元),其余各项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报名学员如入选培训名单后,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的,原则上不退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的律师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并于9月10日前将申报表扫描件(律所加盖公章、律师签字后扫描)与word版本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tjlxywpx@163.com,题目标注“参加高端法治人才申报表”。律师报名后,应全程参加每次课程培训。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31

 

附件1:北京市百名高端法治人才培养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年北京市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研修班参考日程安排.docx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