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
为进一步充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根据《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现就开展增补惩戒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关心律师事业发展,有较强的为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发展无私奉献精神;
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规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党纪处分或受过党纪处分已过影响期,5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连续执业八年及以上;(执业年限截至2026年5月1日)
4、现任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专业委员会任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不再此次增补范围内。
二、产生程序
1、由市律协会长、分管副会长、委员会主任和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负责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工作。
2、采取律师自愿报名的方式,工作小组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均衡性等原则,根据补充名额酝酿产生组成人员建议人选,经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审议后,由会长会审议并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报名方式
1、请将《报名表》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纪律部邮箱:jilvbu0809@126.com。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25日17:0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律协纪律部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41、8042、8046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6年5月18日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2066
市司法局
搜索
关注微信
联系我们